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公告
申请人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荆州区办事处申请注销遗失坐落于沙市区江汉北路111号新城吾悦广场城市综合体12栋1单元6层2号的不动产抵押证明。抵押人:谭文怡、抵押证明号:鄂(2022)荆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375号。因不动产抵押证明遗失未收回,如有因遗失注销作废登记相关事宜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申请人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荆州区办事处承担全部责任。因不动产抵押权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我中心将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