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遗失公告
权利人张红不慎遗失登记坐落于沙市区岑河镇的林权证,该林权证为沙政林证字(2008)第000130号。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31日之前)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