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申请人力红霞不慎遗失登记坐落于沙市区南湖路与太岳路交汇处的土地使用权证壹本,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荆州国用(2009)第0201023227号,土地使用面积为:7.25㎡。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17日之前)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