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申请人曾凡梅不慎遗失登记坐落于沙市区共青路护城河畔1栋1单元7层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沙201309211,沙201309211-1;房屋建筑面积为:159.91㎡,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荆州国用(2014)第1020201640号,土地使用面积为:52.77㎡。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8日之前)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