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申请人刘青阳不慎遗失登记坐落于沙市区江津西路(北湖小区荷村)1栋3单元5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22)荆州市不动产权第0050865号,房屋建筑面积为:51.62㎡,土地使用权面积为:7.10㎡。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10日之前)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