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刘家元不慎遗失坐落于荆州区区菱角湖管理区双大队一队172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壹本,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江国用(1993)第190201082号,土地面积为:132.3平方米,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6日之前)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书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