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申请人高昌翠不慎遗失登记坐落于沙市区金龙路嘉富丽苑10栋1单元1层1号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一本,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为:沙201316013号,房屋所有权面积为:180.19㎡,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荆州国用(2014)第102020159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7.90㎡。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9月15日之前)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