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
申请人刘选民不慎遗失登记坐落于沙市区江津西路津泰园小区5栋附层10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壹本,该不动产权证书为:鄂(2019)荆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405号,房屋建筑面积为:48.18㎡、土地使用面积为:5.3㎡。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6月25日之前)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