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公告
申请人万大梅不慎遗失登记坐落于沙市区梅台巷16栋1单元7层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壹本,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沙201001990、沙201001990-1号,房屋建筑面积:96.36平方米。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17日之前)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