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权利人徐萍香不慎遗失登记坐落于沙市区航空路3号8栋“土地使用权证”壹本,土地使用权证为荆州国用(2003)第0420515号,土地使用面积:17.25平方米,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20日之前)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沙市办事处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