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权证遗失公告
抵押人闵冲将位于沙市区沙市区新沙路3栋1单元1层1号的不动产抵押给抵押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荆州市分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不动产抵押证明:沙201311308,现因《不动产他项权证》遗失,现抵押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荆州市分行申请该证遗失,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2年7月8日)内向荆州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沙市办事处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