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权利人熊焰不慎遗失登记坐落于沙市区长港路顺驰一期19栋“土地使用权证书”壹本,土地使用权证号为荆州国用(2009)第0202021210号,土地使用面积:16.6平方米,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22日之前)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沙市办事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