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遗失公告
权利人刘明明不慎遗失登记坐落于沙市区太岳东路(德馨园二期)16栋2单元5层1号“土地证”壹本,该土地证使用权证为荆国(2013)第W0201021499号,土地建筑面积为:60.14平方米,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5月18日之前)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沙市办事处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