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兴泽声明遗失坐落于沙市区长港路(荆棉宿舍)34栋3单元2楼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各壹本。(证号:荆州国用(2011)第103021571号、荆州房权证玉字第201100875号,房屋所有权面积59.62平方米)。现权利人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2年4月1日)内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开发区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开发区办事处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