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土地证遗失公告
权利人王勤春、李秀权、费同庆、张宏玲不慎遗失登记坐落于沙市区便河西路楚天明珠1-4栋商铺1楼4号“房产证”、“土地证”壹本,该不动产号为沙200909459、沙200909459-1、荆国(2010)第0202020364号,房屋建筑面积为95.93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26.5方米。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2月13日之前)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