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遗失公告
权利人宋芬芬、姜南不慎遗失其登记坐落为沙市区北京中路中央大道地下商业街土地证壹本,土地证号为:荆州国用(2013)第1020200732号,土地使用面积为14.94平方米。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0月16日之前)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