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公告
徐振龙声明遗失坐落于沙市区立新乡洪垸村二组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壹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荆州国用(1998)第112007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133.38平方米)。现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月25日)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区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为其补发,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区办事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