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刘杨声明遗失坐落于沙市区红门路宏泰中央华府21栋1单元1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壹本。(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8)荆州市不动产权第0003590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80.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0.41平方米)。现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1年1月1日)内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为其补发,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