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证明遗失
抵押人索敏、肖登锋将位于荆州区庄王大道5号(绿地之窗二期)B区第7栋1单元17层1号的房屋抵押给抵押权人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证明号为:“鄂(2018)荆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8828号”,现因《预抵押证明》遗失,现抵押人索敏、肖登锋申请该证遗失,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地址:荆州区庄王大道绿地铭创7楼,电话:0716-4126808)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