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遗失
权利人荆州市荆州区川店镇紫荆村村民委员会不慎遗失其登记座落为荆州区川店镇紫荆村四组集体土地使用证壹本。证号:(2012)201010001号,面积8630.5平方米,用途为工业。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荆州办事处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