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
权利人刘宜栋不慎遗失其登记座落于沙市区长港路(神电宿舍)15栋4门2楼1号《房屋所有权证》1本,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200505534号,房屋建筑面积71.54平方米。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