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遗失
权利人陈大庆不慎遗失其登记座落为沙市区江汉北路106号2栋1单元5层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壹本。证号:荆州国用(2002)第0322175号,面积3.02平方米,用途住宅用地。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