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祖芝、余德成声明遗失坐落于沙市区五星三村215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俩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荆沙国用(1995)第2050138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3.3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荆沙国用(1995)第2050139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3.33平方米)。现公告征询异议,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为其补发,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