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销 公 告
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现名称变更为荆州市沙市区城区改造更新中心)与荆州市沙市区沙北新区棚户区改造片区内拆除的董成华等95户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条款补偿安置到位,不存在纷争。如有因拆迁补偿造成的民事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其单位全权负责。
根据土地登记有关规定,我登记中心拟注销荆州市沙市区沙北新区棚户区改造片区内拆除的董成华等95户,原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详见征收一览表),同时注销其对应土地使用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的,请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电话:0716--4315958)通过书面提出异议。期满后,如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即依法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手续。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