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洪垸八组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唐仁芳等16户不慎将位于范围内房产证遗失(明细附后),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登记机构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
2020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