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龙粲因故遗失位于沙市区明珠大道8号楚天都市朗园8栋32层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壹份,证号:鄂(2018)荆州市不动产权第0015904号。房屋建筑面积为87.4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28平方米。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沙市办事处
2020年0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