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红、余红因保管不善遗失位于沙市区荆襄河北景湖美林湖畔9栋1门18楼7号的房产证壹份,证号:沙201311561、沙201311561-1。房屋建筑面积为68.64平方米。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沙市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为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特此声明原证作废。
荆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沙市办事处
2020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