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存量住宅互换的转移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属“一窗联办”登记业务,申请方式为双方共同申请互换,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不动产权属证书;
(3)互换合同;
(4)办理该业务涉及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