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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需要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不动产登记?
日期:2017-10-27 来源: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站原创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共同申请是不动产登记申请的一般方式,主要适用于因法律行为而产生物权变动的情形,如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抵押等。
荆州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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